主页 >  私隐政策

提供个人资料及有关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条文
客户於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前, 请详阅下列要点。

客户透过电邮或互联网提供资料给新鸿基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新鸿基集团」)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 若阁下透过电邮将资料传送给我们, 或我们根据阁下要求而电邮或透过互联网将资料传送给客户时出现 任何错漏而令阁下蒙受损失,新鸿基集团概不负责。

新鸿基集团会把客户个人资料绝对保密。但是阁下於呈交个人资料时,必须同意将资料用作下列用途:

  1. 与新鸿基集团的任何成员互相分用、反覆查证及转移该等个人资料 ;
  2. 关於或有关遵行任何法律、规例、法院命令或监管机构命令的任何用途包括提供任何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任何该等资料 (而新鸿基集团毋须事前就该等要求之合法性取得法津意见) ;
  3. 关於或有关我们的业务或往来事务或新鸿基集团的任何成员的业务或往来事务的任何其他用途。除了瀏览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新鸿基集团不会收集其他任何个人资料,以识别任何新鸿基集团网址的瀏览者身份。

除了瀏览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新鸿基集团不会收集其他任何个人资料,以识别任何新鸿基集团网址的瀏览者身份。

阁下可以要求获取及更改於新鸿基集团所持的个人资料。如你有意获取或更改於新鸿基集团所持的个人资料,请寄书面要求给我们的总公司。

新鸿基金融集团竭力提供準确而可靠的资料,但并不保证资料绝对无误。资料如有错漏之处而令阁下蒙受损失,新鸿基金融集团及联交所一概不负责。

重要事项
阁下於瀏览本网站的任何内页,即表示你同意上述的合约条款。